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的说明 |
2024-05-27 22: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中格两国持有本国有效普通护照的持照人,自北京时间2024年5月28日凌晨00:00起,在对方国家入境、出境或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中格两国持有本国有效普通护照的持照人,如需在对方境内停留逾30日或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对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向对方国家申请相应签证。 特此说明。 领事业务咨询邮箱:chgeoca@gmail.com 中国驻格鲁吉亚使馆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