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公民赴香港特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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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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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香港特区给予170个国家和地区人员免签证待遇(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不享受免签证待遇的外国人赴港,须申请赴港签证。 二、格鲁吉亚公民在港停留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赴港短期访问,停留超过30天,仍须提前申办赴港签证。 三、所需材料 1、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根据访港目的如实、完整填写的相应香港特区签证申请表; 3、近期、正面、彩色护照照片2张(照片大小:不超过55mm×45mm,不小于50mm×40mm),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4、其他材料:请参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四、申请方式 1、邮寄或通过在港保证人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申请 电话:(852)2824 6111 传真:(852)28777711 邮箱:enquiry@immd.gov.hk 网址: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index.html 2、香港入境事务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入境许可和电子签证,可经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递交https://www.gov.hk/tc/nonresidents/visarequire/general/index.htm 五、办理时间 凡属中国驻外使领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 外国公民赴澳门特区须知 除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及越南等6国公民(持外交护照者除外)以外,均可免签或办理口岸签证入境澳门特区,具体可查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 https://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