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赴香港特区须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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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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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办进入许可的情形 中国公民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特区前往第三地者,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船、车票,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但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的情形 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赴港短期旅游、商务、过境香港特区停留超过7天,或赴港就读、就业、受训、投资及定居,需提前申请办理赴港进入许可。 (一)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3、如实、完整填写的香港特区进入许可申请表; 4、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作为您在港经济担保的证明。如您本人没有银行账号,需提供您的经济担保人的银行账单、担保信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5、如您去香港特区进行商务访问,需提供香港邀请单位的邀请信。 6、申请人如为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或监护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赴港就读、就业、受训、投资及定居等事由请根据入境事务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请查阅入境事务处网站。 (二)申请方式 1、向中国驻格鲁吉亚大使馆申请。 2、邮寄或通过在港保证人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申请 电话:(852)2824 6111 传真:(852)28777711 邮箱:enquiry@immd.gov.hk 网址: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index.html 3、香港入境事务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入境许可,可经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递交https://www.gov.hk/tc/nonresidents/visarequire/general/index.htm (三)办理时间 1、凡属中国驻外使领馆权限内审发的进入许可: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 2、凡属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进入许可申请,无法确定取证时间,以使馆通知为准,一般约需4-6周,不提供加急服务。 三、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者,过境香港或进入香港,均须办理进入许可。(申请材料要求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