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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格鲁吉亚外交部发布新移民法修正案


2014-12-11 13:33

 

  近日,格鲁吉亚外交部照会我馆,介绍格鲁吉亚新移民法修正案,主要内容如下:

  1、2014年3月17日后入境格鲁吉亚并且在2014年11月27日仍在格境内的外国人,无论其现在在格鲁吉亚的法律地位如何,可前往公共服务发展局和公共服务大厅申请居留许可。此条款到2015年3月1日前有效。

  2、曾经持有或持有2014年11月27日前签发的格鲁吉亚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无论其现在在格鲁吉亚法律地位如何,在2015年3月1日前均可前往公共服务发展局和公共服务大厅申请居留许可。

  3、2014年3月17日前入境格鲁吉亚的外国人,可在其合法在格停留权(签证或居留许可)过期后,前往格鲁吉亚外交部领事司申请移民签证,但如果该外国人曾被拒绝签发居留许可,则不能申请。此条款自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1日有效。

  4、自2014年12月25日开始,格鲁吉亚驻外使领馆和格鲁吉亚外交部均可以签发移民签证。如在格鲁吉亚境内申请移民签证,须在该外国人在格合法停留权(有签证或无签证)过期前至少45天向外交部提出申请。

  5、上述变化仅针对在2014年9月1日前入境格鲁吉亚的外国人。格鲁吉亚新移民法不适用于在9月1日入境格鲁吉亚并且在2015年3月1日前离境的外国人。因此,在2014年9月1日前入境格鲁吉亚并且其合法停留权将在2015年3月1日后过期的外国人,如果想在格继续停留,必须在2015年3月1日前根据上述第一、二或三条规定申请居留许可或移民签证。

  中国驻格鲁吉亚使馆提醒在格中国公民,如符合上述情况,请尽快按照格方要求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对签证和居留许可申请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问询:

  格鲁吉亚公共服务大厅电话:00995 32 2405405

  格鲁吉亚外交部领事司电话:00995 32 29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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