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对国内出具的文书进行领事认证。
二、用于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配偶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有效,超过有效期的不予认证,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建议当事人注意预留在国内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时间。
三、中国使领馆不认证送往第三国使用的文书,如有需要,有关文书应向文书使用国驻当地的使领馆申办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