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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须知】材料要求


2026-05-18 19:45

一、双方有效中国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和X国居留证件。

二、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合影照片3 张。

三、双方现场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如当事人系离婚无配偶,还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还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外国法院作出,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五、如当事人系丧偶后未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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