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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赴香港特区须知】澳门特区居民


2026-05-18 20:01

一、下列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逗留180天:

(一)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符合一般入境规定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员。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停留30天。

三、持澳门特区护照及澳门特区旅行证者:

若过境香港往来澳门特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且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已预定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最长停留7天。

四、澳门居民如欲赴港就业、就读、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居留或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超过可获豁免签证/进入许可的逗留期限,均需申领签证/进入许可。

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nfo.gov.hk/immd/了解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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